政教主任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管理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责任制,特与政教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政教主任安全职责 1、政教处是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政教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检查监督本部门所管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具体负责学生的德育、校园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把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3、要建立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4、要建立并认真落实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及放假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安全教育日结束后,要将安全教育活动认真总结,书面上报教育办。 6、要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学校教育渗透到各种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