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促进职业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部门及职员。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协调、专业管理、所属部门负责、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和公司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方式。 第四条:公司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主管是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由工会、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医务人员)、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制造等部门组成劳动保护监察领导小组,管理职业卫生工作。 第七条: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