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项目车间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上级行政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5、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负责填写设备设施运行记录。6、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做到岗前按规定做好设备点检工作,班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后做好清扫工作。7、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治措施,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