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程检验作业管理办法 1. 目的: 規范生產制程檢驗工作2. 範圍:本公司制程檢驗工作之管制3. 權責:3.1 制程巡迴檢驗:IPQC3.2 自檢:作業員.3.3 “檢驗規范”SIP管制項目的制定:品保4. 定義:4.1 制程巡回檢驗: IPQC以抽樣計划作業內容規定的檢驗情況的頻率,檢檢産品是否有異常情況;依據SOP內容稽核制程生産運作是否有異常情況,以確保品質的一致性.4.2 首件確認:新模投入量産時的首件,新料投入,有異常修模處理後,機台有異常修復開機生産時及其它需要確認之後,方能生産的,由生産部通知品管進行檢驗品管檢驗之后報相關部門確認之後再作生産;如有異常情況,由生産部門聯絡工程人員進行改善.4.3 首件檢驗當機台需要調機或交班工作時候品管必須再行核對首件確認的樣品并將檢驗記錄于制程檢驗報告上4.4 IPQC:制程巡迴檢驗員.對生產制程的品質進行巡回檢驗當生產部交驗產品時候再進行FQC(最終檢驗)檢驗作業。4.5 SOP作業指導書是作業員作業工作的重要文件必須闡述清楚人(熟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