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安全隐患重点监控措施 为了加强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重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管理措施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是指发生事故后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特种设备。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设备安全负主体责任,应确保其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和定期检验率达到100,并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2、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并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3、定期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4、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专业队伍,并定期演练;5、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应急救援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