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航灯光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助航灯光站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成立安全防火组织,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 2、助航灯光站应对站内所属的电气设备的电路进行检查,防止电缆老化破皮导致电气火灾。同时,应对助航灯光站监控设备间、操作间、低压柜间及油机房的防雨、防雷击、防潮进行定期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值班员在设备运行期间,对设备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报告。 3、机坪内禁止吸烟。(191号令第151条) 4、工作间、油机房、仓库、车库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元,上述地点发现有火柴杆、烟头,一次罚款5元,再次发现加倍罚款,宿舍、办公室吸烟必须设有烟灰缸。 5、禁止乱拉电线或使用电炉子、电褥子(含宿舍)。 6、禁止在工作间、设备间、车库堆放杂物,工作所需物品必须摆放整齐。 7、消防器材不得丢失、挪用、外借,丢失自己赔偿。所有人员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8、要设有防火负责人,值班期间值班员为当日的防火责任人。 9、灯光变电所周围三米内消除杂草。 10、任何人不得在飞行区内动用明火,动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