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办安全检查制度 驻地办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施工单位、驻地办的办公室、生活区、试验室、施工工地现场、拌和站及料场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由驻地办办安全工程师组织各标段安全工程师参加。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如经复查仍未整改到位的当即下发监理工程师指令,督促其整改到位。专业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人员日常巡查工地时,也要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需立即处理,必要时发出书面通知。 (一)、检查的范围:驻地办、施工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台帐资料、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情况及生活办公区、试验室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安全监理方法 1、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形式上分为两种:以现场监理人员日常安全巡查为主,以总监办、驻地办开展的集中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为辅。 2、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从内容上也分为两种:基础安全监理和现场安全监理。基础安全监理是指对驻地办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人员资质进行核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有关方面的基础台帐等内容的审核把关。现场安全监理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