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站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深化和拓展工作措施,以预防为主,加强源头管理和监督,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的整治,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提交研究客运企业、班次运力项目许可中严把安全条件关,督促许可对象在经营管理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客运企业、客运站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措施的落实。 (3)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按照相关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本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各项措施。 (4)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各客运站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一系列运输行业管理规范,督促客运站严格遵守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规范管理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5)督促各客运企业执行市处关于实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相关规定,对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协同把关,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和事故责任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