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