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主管的安全职责 (一)在部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分管专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部门部长负责。 (二)及时组织本专业公司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相关文件,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吸取不安全事故教训。(三)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电业安全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安全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并经常深入现场和班组,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四)负责专业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检修作业等危险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识别的风险组织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本安体系建设、实施工作。(五)参加本部门年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两措”计划组织实施。(六)参加和组织制定重要检修技改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七)负责组织定期的安全分析、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指导专业开展安全活动、协助安监部及部门开展反事故活动等。(八)参加本部门每月召开的安全分析例会,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