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分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 , 应佩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2.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 , 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 , 重不压轻 , 大不压小 , 堆放平稳 ,捆扎牢固。 4. 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抬杠、撬棍、 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 , 要有专人指挥 , 并保持一定间隔 , 一律顺肩 , 步调一致。 5.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 , 高度要适当 , 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 , 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 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 , 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 如遇必须超高、超宽、超长装运时 ,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 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 装车时 , 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 , 车辆行驶时 , 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 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 , 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 , 按吊线标志吊挂 , 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