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位家长: 为了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学生及家长做如学要求: 一、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家长承担相应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或责令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殊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家长自愿与船(车)工联系租船(车),自行驾驶摩托车等车辆的。 6、学生不得在校内外参加或观看赌博。 二、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