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3.相关术语定义3.1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3.2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3.3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3.4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3.5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3.6储存区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4.职责4.1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