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规定 1、电器操作、检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任何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2、各电器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供电系统。每台设备应有标志牌,注明型号、电压、容量、用途、功率及过流整定值。每台设备必需有包机牌,并明确包机人。 3、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4、操作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5、供电系统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均应符合要求,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都应立即停电处理,处理不好不准送电。严禁拆除、短接、甩掉保护装置运行。 6、综采工作面的各个配电点均应设置可靠的局部接地极和移变以及照明综保的辅助接地装置,并和主接地型成可靠接地网。 7、综采工作面的配电点、整体移动的设备及电缆,必须由专人检查,确认无误时方可移动,注意在移动前必须切断电源。 8、动力电缆在更换后必须检查相序,以免电动机反向运转。 9、停送电前应检查确认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电指令相符,只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