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报警联锁系统在工艺生产过程、大型机组及关键设备运行中的监控、保护作用,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联锁管理职责 (一)公司仪表部是联锁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仪表部负责管理制度制定、及运行管理工作。 (二)使仪表部要定期研究本单位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主管工程师抓好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仪表部负责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及摘除、恢复的执行。 第二条 联锁系统的运行管理 (一) 根据联锁系统的重要性,各级管理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的制度,加强关键设备和关键工艺参数的联锁系统运行管理; (二) 凡涉及联锁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检修、操作及联锁系统的任何变更(包括接线改变;仪表设备、器件改型或增删、联锁原理、功能变更和设定值变更等)都必须按照联锁管理制度办理联锁工作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处理联锁系统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仪表人员事先必须研究联锁系统图纸,确定工作方案,采取可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