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安全副校长与专职保卫干部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专职保卫干部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专职保卫干部安全职责 安全保卫科是校园安全、.治安综合处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全面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及安全教育工作,在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及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安全科长(专职保卫干部)职责是: 1、认真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组织师生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学生的自防、自卫和自治能力。 2、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搞好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盗窃、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 3、负责制定安全保卫、安全排查、防火等工作规章制度,制定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学校内部的治安综合管理工作,防止各种犯罪活动的发生,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对要害部门和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