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执法单位: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号:2017-1检查时间 2017年 3月 3日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榆树屯镇榆树屯村卫生室法人代表 马春华地 址 昂昂溪区榆树屯镇榆树屯村联系电话 15545632868检查事项 药品使用单位(医疗机构)检查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经营场所、药品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符合相关规定。处理意见处理结果执法单位 负责人富焕来执法人员陈海阳、崔世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执法单位: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号:2017-2检查时间 2017年 3月 8日被检查对象 黑龙江泰德
2、医药有限公司健和店法人代表 张俭地 址 昂昂溪区新立委 联系电话 6322030检查事项 医疗器械经营检查执法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经营场所、医疗器械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未发现违法行为。处理意见处理结果执法单位 负责人富焕来执法人员赵玉刚、李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执法单位: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号:2017-3检查时间 2017年 5月 5日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无限美健康食品商店法人代表 马春伟地 址 昂昂溪区隆兴商服楼联系电话 18204665646检查事项 保健食品销售检查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对该单位
3、的经营场所、保健食品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位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保健食品。处理意见处理结果执法单位 负责人汤志光执法人员纪运合、李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执法单位: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号:2017-4检查时间 2017年 5月 16日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劳伦丝美发工作室法人代表 张红丽地 址 昂昂溪区友好委 9组联系电话 13766516412检查事项 化妆品使用情况检查执法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经营场所、化妆品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位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化妆品。该单位的进货票据不全。处理意见对该单位化妆
4、品进货票据不全的情况,我局根据相关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处理结果 责令整改执法单位 负责人汤志光执法人员纪运合、李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执法单位: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号:2017-5检查时间 2017年 5月 23日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老根发廊 法人代表 赵国根地 址 昂昂溪区生产街三组联系电话 18604628769检查事项 化妆品使用情况检查执法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经营场所、化妆品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位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化妆品。该单位的进货票据不全。处理意见对该单位化妆品进货票据不全的情况,我局根据相关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处理
5、结果 责令整改执法单位 负责人汤志光执法人员纪运合、李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执法单位: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号:2017-6检查时间 2017年 7月 10日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浩源幼儿园法人代表 张亮地 址 昂昂溪区浩源 7号楼 1单元联系电话 13136616486检查事项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检查情况经查,该单位的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经营的食品符合规定,能够执行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处理意见处理结果执法单位 负责人汤志光执法人员罗来维、赵玉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执法单位:昂昂溪
6、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号:2017-7检查时间 2017年 7月 11日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花儿之都幼儿园法人代表 李英地 址 昂昂溪区文化小区2号楼 1层 2室联系电话 15145293455检查事项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检查情况经查,该单位的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经营的食品符合规定,能够执行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处理意见处理结果执法单位 负责人汤志光执法人员罗来维、赵玉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执法单位: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号:2017-8检查时间 2017年 8月 11日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
7、区鑫旺食杂商店法人代表 孙博林地 址 昂昂溪区新建委 1组联系电话 15946231192检查事项 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检查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检查情况 经查,该单位的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该单位的经营场所食品摆放不整齐、货架有灰尘。处理意见 提出整改意见处理结果要求负责人定期整理食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经营场所的卫生执法单位 负责人汤志光执法人员罗来维、杨宝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执法单位: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号:2017-9检查时间 2017年 8月 30日被检查对象 昂昂溪区新建副食品商店法人代表 吕义香地 址 昂昂溪区新建委七组联系电话 6
8、331553检查事项 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检查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检查情况经查,该单位的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该单位的经营场所地面有杂物、货架有灰尘。处理意见 提出整改意见处理结果要求负责人经常打扫经营经营场所的卫生,保持清洁执法单位 负责人汤志光执法人员罗来维、杨宝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表执法单位:昂昂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号:2017-10检查时间 2017年 9月 4日被检查对象 齐齐哈尔市歆京华食品厂法人代表 王鑫地 址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师镇平房村联系电话 15946496095检查事项 食品生产单位食品安全检查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和进货票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单位无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但未能提供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处理意见 根据相关要求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