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单位:开平路以南,江城大道以西,A1-1A1-2地块一期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脚手架班组 为了强化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责任 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总包单位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总包单位,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施工。 分包单位进场前,分包单位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前教育以及经总包单位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总包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