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职责、权限 1.1 职 责 总经理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企业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有关指示;负责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贯彻执行质量工作方针、政策、目标,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使生产现场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食品卫生要求。 企业发生各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事故调查和做好善后工作。做好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1.2 权限 负责检查监督材料采购,清点验收入库及在发票上签字报销。 总经理有权对产品质量实行一票否决权。 决定各部门负责人员的配置,聘任或解聘公司质量管理经理、生产管理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对不予执行正确指挥、故意违反公司规定及非法添加等行为的有开除甚至移交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