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总 则 第1条为了保证钻探工程的质量,实现优质、高速、低耗、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凡井下钻探作业必须遵守本规程。在施工有特殊用途的钻孔(如探放水、抽放瓦斯、灌浆孔和其它工程孔)时,应根据工程性质、特点和不同技术要求,在施工设计中做补充规定。地面钻探亦应遵守本规程,同时遵照部颁布的煤田地质钻探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3条凡新参加钻探工作的人员,要首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钻探工作基本知识。 第4条钻场工作人员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衣着要整齐,配带好安全帽、矿灯,裤腿装入胶靴筒内。钻场内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要良好,防止瓦斯积存。每班开工前要检查瓦斯情况,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第二节钻探设备的安装、拆卸与搬运 (一)钻窝的修建: 第5条钻窝修建前由地质、钻探人员共同到现场察看施工地点的供电、水源、通风、运输条件等情况。 第6条根据钻孔设计(深度、倾角、方向)、使用钻机类型和观场施工条件,确定钻窝的规格,交付施工。钻窝规格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