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工地代表目标考核责任书 为明确界定驻工地代表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本公司实现工程建设的预期目的,特制定驻工地代表岗位职责和目标考核责任书。 一、岗位职责 1、对本标段工程的施工质量和监理质量承担监管责任。 2、负责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承包方严格履行合同,并根据两单位合同履行情况好坏,提出是否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书面建议。 3、受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书面提交的所有涉及工程的有关报告,并提出书面拟办建议。 4、负责拟定所有涉及工程资金收支事宜的拟办建议,并负责落实。 5、负责为施工期间提供一个良好的内、外部施工环境,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6、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市合格工程标准。 二、目标考核标准 (一)严格遵守工地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工地考勤制度和重要工序施工期间全程值班制度。 2、督促工程监理和项目经理严格遵守工地考勤制度和重要工序施工期间全程值班制度。 (二)严格执行首位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 1、首位负责标准 对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的有关问题做到首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