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作业人员(含操作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并做到: 1起重机械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取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 2从事起重机械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 身体健康,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听力应满足具体工作的要求,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熟悉国家有关起重机械的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以及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初步了解起重机械的构造、动作原理、性能特征; 操作人员应熟悉起重机械的各个安全装置的功能和位置,熟练掌握操纵方法和各种基本安全操作技术,并熟练掌握起重机的各种指挥动作信号; 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3培训的方式包括单位内部的岗位培训、起重机械生产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