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煤浆型煤气化装置运行管理规定,一、 概述,二、原料煤(焦)贮运系统,三、水煤(焦)浆的制备与输送系统,四、水煤(焦)浆气化及水煤气洗涤系统,五、锁斗系统,六、渣水处理系统,七、火炬系统,目 录,一、 概述,(一)制定目的: 规范水煤浆型煤气化装置运行管理,保证装置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煤气化装置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已建的水煤(焦)浆气化装置,其界区从原料贮运至水煤气洗涤后送下游装置止;其范围包括原料煤(焦)贮运、水煤(焦)浆制备、水煤(焦)浆气化及水煤气洗涤、锁斗、渣水处理、火炬等系统。 (三)管理原则: 本规定是水煤(焦)浆气化装置的安全生产运行管理指导性文件。 (四)管理职责分工: 化工事业部职责:负责制定水煤浆型煤气化装置运行管理办法。监督水煤浆型煤气化装置运行管理办法的执行。 生产企业职责:负责制定水煤浆型煤气化装置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五)监督、检查 各企业每年度要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次年3月报化工事业部。 化工事业部负责对上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通报相关企业。,二、原料煤(焦)贮运系统,1 原料煤(焦)储量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