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标)将语文选修课设计为五个系列: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要求在这五个系列下开设可供学生选择的选修课,釆用走班形式实施选修课教学。而囿于学校的教学设施、教学管理、教学评价以及教学人员配置等诸多因素的限制,目前多数省市釆取了国家课程“推荐选修”(也有省市称之为“限选”)的方法。所谓“推荐选修”,其实是把选修课程当成了必修课程,违背了课标设计选修课程的初衷,更违背了高中新课程“满足不同学习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设计理念。那么,在现有条件下,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课标对开设选修课程的要求,落实新课程的基本理念,就成为推进高中课程改革的当务之急。一、高中语文选修课程实施的基本要求从教学目标看,选修课虽仍然坚持“提高学生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1但开设选修课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兴趣、爱好和不同需求,实现有个性、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