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质量评价是规范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保证其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自1985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从1985年起逐步建立起各级学位授予质量的检查和评价制度以来,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由各部委及省、市级有关部门依靠学科专家组织和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生教育评价活动,规范和促进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别是1994年以来,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价的事业性机构-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以及其他有关民间团体和个人也纷纷开展了各种形式和类型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实践。其中影响较大的除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以外,还有纯民间性质的团体和个人,如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武书连小组进行的大学排行和研究生院排行、网大排行以及中南大学高教所部分学者提出的“我国理工类研究生院评估指标体系”等,建立了包括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一级学科选优评估指标体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院评估指标体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指标体系在内的一系列指标。形成了一个较规范合理、涉及范围广、类型多样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