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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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编号:_ 甲方(监管部门):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 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 999 号 联系电话:0825-2310507乙方(监管银行):住 所: 联系电话: 丙方(开发企业): 住 所: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48 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经甲乙丙各方协商一致,现就丙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按照市住建局委托对丙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交存、支取等行为进行监管,乙

2、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二、预售商品房概况开发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 ,本批拟预售楼栋范围: ,拟预售面积: 平方米,拟预售房地产工程建设资金总额: 人民币 万元。三、预售资金监管范围丙方对第一条载明的商品房进行预售取得的资金收入均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管,包括承购人自行支付的购房资金和通过购房贷款支付的资金。预售资金监管金额为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的 1.2 倍,即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丙方选择多家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预售资金监管金额为各监管银行预售资金监管总金额。- 2 -四、预售资金监管帐户(一)丙方在乙方开设预售款收款帐户,作为商品房预

3、售资金监管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1、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一次性购房款、分期付款、按揭首付款)由丙方协助承购人直接存入专用账户;2、承购人申请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丙方应向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事宜,由乙方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转至专用账户。对上述资金,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收存。(二)丙方在乙方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账户名称: ;帐号: 。五、预售资金交存管理1、丙方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资金监管及专用账户等信息,协助承购人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各专用账户,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收取房款。2、承购人在乙方柜台交存房款的,乙方应向承购人出具资金交存

4、凭证,丙方应当根据乙方出具的资金交存凭证为购房人换取收款票据。承购人在丙方销售现场通过乙方资金监管专用 POS 机交存的,丙方应当向承购人出具 POS 刷卡回执单和收款票据。六、预售资金使用计划丙方按照_ _年_ _月_ _日向甲方申报的预售资金使用计划支取和使用预售资金,预售资金使用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七、预售资金使用管理1、丙方在监管总金额范围内支取预售资金后应当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及支付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2、丙方已经利用主监管银行提供的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进行工程建设和支付法定税费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将预售资金由贷款银行转入监管银行专用账户。如丙方利用开发贷款支付本项目当期工程建设费

5、用,满足建设要求的,对已支付款项,也可以根据资金使用计划表申请相应的预售资金用于归还本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 丙方在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时未申报项目贷款情况的,不得以还贷为由申请- 3 -支取预售资金。3、丙方申请支取预售资金时,应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甲方收到丙方提交的支取申请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通知书。乙方应依据甲方出具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通知书,在 2 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丙方已经在主监管银行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丙方支取资金还应当符合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有关要求。4、丙方存在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

6、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不予拨付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八、丙方和承购人双方自愿取消交易的,申请注销网签备案合同时,提交预售资金退款申请书,甲方向乙方出具预售资金退款通知书,乙方在 2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预售资金拨付到承购人名下账户。九、乙、丙双方约定预售资金在专用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利率为: .十、有关部门对监管资金专户资金进行冻结或者扣划的,乙方有义务说明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性质,并及时书面告知甲、丙双方。十一、资金监管解除1、丙方对本协议约定房屋取得不动产所有权首次登记后,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申请。甲方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出具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乙方收到

7、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取消对专用账户的限制,丙方可以从中自由支取资金。乙方解除对专用账户的限制后,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履行完毕。2、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涉及丙方、监管项目或者专用账户出现重大变更情形的,甲乙丙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也可以重新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新协议约定专用账户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将原专用账户内资金全额转入新开设的专用账户。十二、违约责任1、如丙方存在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情节轻微的,甲方可责令丙方限期改正,并可暂停拨付监管资金;情节严重或- 4 -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关闭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并报送相关部门进

8、行处理。 2、如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资金被查封、冻结、扣划的,其法律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如丙方未按规定和本协议约定交存和使用预售资金,给承购人造成损失的,其法律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3、如乙方未按照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管理、拨付预售资金,给丙方或承购人造成损失的,其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取消与乙方的合作关系。4、如甲方未按照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出具预售资金拨付意见,给丙方或承购人造成损失的,其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监管项目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各方盖章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面及附件)甲 方(签章):法 定 代 表 人:委 托 代 理 人: 乙 方(签章):法 定 代 表 人:委 托 代 理 人: 丙 方(签章):法 定 代 表 人:委 托 代 理 人: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 5 -附件:XXXX 预售资金使用计划(注:与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一并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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