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营改增对服务类企业的影响及对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于2011年11月16日由国务院正式颁布,电信业营改增研究生作为我国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支柱行业之一,也需要根据政策的指导精神进行相应的业务调整。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正式施行,也是实行电信行业的差异化收税,将基础电信部分按照11%收税,而增值电信业务将按照6%的税率执行。一、营改增方案的具体内容在行业选择上,本次营改增的税收改革制度陆续选择了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业等7大行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本次营改增方案设计的行业多为服务业,在试点工作时,形成了“1+6”的模式。在税率方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在原有增值税17%和13%的两档税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两档税率,分别是6%和11%,而征收率则为3%。营改增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率主要有四项,各项交付的税率分别是: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为17%、交通运输业服务为11%、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包括有形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