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通则 第一条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 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条 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四条 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五条 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第六条 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第七条 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第八条 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九条 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