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江西邮政(上饶)电商智慧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各租赁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第一条 乙方负责人,及其所聘请的安保、保管员等工作人员,对本仓储/办公场所的仓储消防安全事件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按照消防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确保仓储/ 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第二条 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乙方聘请的保管员每天对仓储/ 办公场所仓进行巡视,并填写“仓库安全巡检表”;下班前要有专人检查仓储安全,做到断水断电(不能拉闸断电的要有安全措施)、关窗、锁门。第三条 乙方聘请的所有从事仓储保管工作的人员要熟知“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火警的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正确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疏散自救)第四条 乙方若要在仓储内施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