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通讯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厂内安全生产所用及应急通讯网络安全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通讯设施分厂内和厂外二种,因工作需要为厂内通讯设施包括:为各岗位配备的内部电话和各部门配备的外部电话及主要岗位配备的应急楼宇对讲电话,厂内通讯线路。 第三条 厂外通讯设施:各电信运营商铺设的主干线路(包括光纤和电缆)。 配备条件及要求 第四条 厂内设一台程控交换机(256门),为各岗位配备厂内电话一部。 厂设25条外线电话,供各部门联系工作之用。 第五条 为电解、处理、合成、次钠、液氯、调度室等关键岗位配备直流楼宇对讲电话一部。 第六条 为厂级及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实行手机话费补贴制度,要求24小时开机,保持联系。 第七条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尤其是我厂用户在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出现异常,不能处理时,需要厂应急指挥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为此,配备了此录音电话,即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咨询电话,现将具体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1、要保证此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或监管; 2、此电话只能接听,不能往外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