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确保车辆应急设施、器材齐全有效,保障生产安全有序,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结合我站车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灭火器(一) 配置1、所有营运车辆最少配置1个4公斤(含4公斤)以上的灭火器。2、灭火器应放置在干燥、远离油污、方便取用的部位,不可被遮挡、上锁,并应固定放置。(二) 检查维护1、确保车载灭火器在有效压力内。2、灭火器丢失、损坏、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更换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3、安检员负责灭火器的日常检查,车队长负责及时维护、补充和更换。4、安检员必须做好车辆灭火器登记工作,建立车辆灭火器管理档案,注明配置、更换日期和有效期。二、 安全锤(一) 配置1、所有营运车辆安全锤按照前后车厢左右各1把,每辆车共计4把的标准配置。2、安全锤安装位置为车厢内前后轮过桥相对应的窗框直柱上端,安装高度在180-200mm范围内。3、补配的安全锤必须确保底座固定螺钉在两只及以上,保证牢固不松动,防盗钢丝绳缠绕整齐、无拖挂。(二)检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