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黔南州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化管理办法(黔南州第16号政府令)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城市交通经营实际情况,出租汽车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个体经营,101个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签订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切实履行职责; 二、按照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我县现有的101辆出租汽车,风险承担在经营者,经营者自主经营,管理落实在经营者,责任主体在经营者,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经营权车辆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定人,定岗,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管理人员安全学.、谈话,加强基础档案、台帐管理,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 四、对有关安全生产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文件、通知,必须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