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管理制度 1危险区域警示制度:即采掘工作面进入预测的防冲危险区域时,实行挂牌警示,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注意事项,落实相关防冲措施。 2危险区域限员制度:即控制工作面及顺槽生产人数,悬挂危险区限员牌板,正常生产期间,回采工作面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6人,综掘掘进工作面不得超过16人;危险区治理期间50m范围内不能超过9人,严禁人员在危险区顺槽内休息、停留,严禁从事与防治冲击地压无关的任何工作,工作面在沿空侧端头割煤期间,严禁除煤机司机外的其他人员停留。3封闭管理制度:即对经检测分析具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进行封闭管理,除解危检测人员外,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在150m以外设置拉线挂警戒牌。4危险区准入制度:即进入封闭区需要逐级请示,执行准入证制度,特殊情况下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冲击危险工作面有扰动工序(割煤、放煤、移架)后3个小时根据冲击危险监测情况限时准入。5双危制度:即通过资料分析研究,确定工作面危险时段、危险区域;对危险时段、危险区域不得安排其他工作,进行重点防冲卸压治理。6停采制度:工作面出现局部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