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船舶租用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和其它潜在安全隐患,使其更好的为海上作业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租用船舶安全协议。 一、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海事部门的各项安全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放生。 3、双方均应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4、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水上施工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二、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实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船舶登记证书外,还应符合海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