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公司): 签订单位: 乙方()船船长): 责任条款 一、共同责任:双方必须执行上级有关船舶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指示,研究、布置、检查、总结交流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在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的前提下、落实船舶安全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船长对本船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建立由船长、大副、轮机长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好安全的原则; 3、安全领导小组必须落实船上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每个船员的岗位责任制。对甲方布置的安全工作应及时传达贯彻,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 4、坚持每月25号的安全活动日制度,按职责分工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船员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各种安全、航行设备是否安好;船舶是否适航;如发现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排除前不得投入营运。活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5、严格遵守船舶航行和港口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每日向甲方报送航行动态信息;如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