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设及拆除跨越35KV以下电力线、通讯线、一般公路、铁路跨越架的安全要求 1、重要的越线架及高度超过15m的越线架应有施工技术部门提出搭设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越线架的中心应在线路的中心线上,宽度应超过新建线路两边各2米,且架顶两侧应设外伸羊角,羊角外伸长度不小于2米. 3、搭设或拆除越线架应设专人安全监护,高空人员必须按要求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搭设越线架前,施工人员要了解被跨越点的基本情况对特殊位置的越线架要采用特殊措施进行施工。 5、重要越线架要经验收合格,悬挂醒目标志后方准使用。 6、越线架立杆应垂直,埋深不小于0.5米,(遇有水田等土质条件不好的地带施工立杆埋深应不小于0.8m)且坑底部应夯实,鉴于江南地区土质松软架体底部必须绑扎扫地杆,以增加架体的稳定性。 7、越线架两端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支杆或拉线,其对地夹角不得大于600 ,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0.3m。 8、越线架立杆间距1.5m,横杆间距1.2m。 9、越线架封顶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