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院将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或品种稀少、质量精密的仪器设备界定为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从购买前的论证一直到使用终止,必须按本制度执行。 二、购买前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再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论证,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报院长同意后,医院再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决定。 三、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通过政府公开招标,医院委派纪检监察监督、专业人员技术确认。签订合同时,必须组织医院价格谈判小组集体再次确认价格、优惠承诺等。 四、凡购进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入库时必须由厂商代表、设备工程组人员、设备管理干事、使用部门负责人及使用责任人员一起参与验收,由设备管理干事书写验收报告,作为技术档案资料存档,发现问题及时索赔或采取相应措施。 五、设备科对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建立单机技术档案,并发给万元以上在用医疗仪器单机运行登记记录本,由仪器使用责任人填写,使用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 六、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进行使用和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