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搞好大修外包工程的安全,切实保障大修现场人身和设备安全以及生产机组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原电力部有关规程,参照华能电力开发公司的一些做法,制定本办法。 12外包工程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以包代管”。 13公司总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外包工程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14本办法适用于大修外包工程。 15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监部门。 安全管理 21大修外包工程无论采取何种承包方式,都要签订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公司现场安全负责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2健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前要填写申请登记表,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到大修现场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安全工器具清单、施工现场组织结构等。 23公司应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承包单位管理部门颁发的“三证”: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