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火油库安全防火措施 为了防止点火油库发生火灾事故,做到重点部位重点防范,特制定本措施: 1、点火油库的各种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必须时刻处于待启动及备用状态,厂消防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2、消防工具及器材应放到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 3、遇有油着火时,只能用泡沫、启动消防泵、泡沫混合进行灭火,严禁向储油设备内注水。 4、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严禁用泡沫和水,以免导电伤人。 5、油区内严禁烟火,任何人进入油区应交出火种,油区内应有明显的防火标牌。 6、在油区内动火必须经分厂、安监处、防火部门同意,并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填好动火工作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作业。 7、油区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设备管道必须清洁,粘油必须及时清除,油区内严禁种植农作物,并及时清除杂草。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 8、卸油区、油灌区、油泵房的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必须良好,每年雷雨季节必须认真检查,并测量接地电阻,其阻值不大于5,油泵房的通风设备应良好。 9、在卸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