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及分包单位人员。 对新员工、进入新岗位和新工程的人员(含转岗、待岗后重新上岗)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一、教育培训内容 :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总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3、建筑施工的特点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基本常识; 4、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5、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安全防护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6、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7、预防事故和遇到紧急情况时逃生自救的常识; 8、其它相关内容。 二、从事安全教育的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的施工经验。根据不同的对象,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准备,并写有书面的讲课内容方可授课。 三、项目部利用农民工夜校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