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设备可用率,科学、合理、高效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结合风电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贯彻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控制工期,努力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第三条 安全生产部是检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和验收;并设立检修台账。 第四条 风电场负责检修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设备台账。 第五条 检修计划需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 检修时间规定 第六条 风力发电机组的检修周期应依据设备制造厂家的维护手册的规定执行,分年检和半年检;变配电设备的检修周期应依据设备检修、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变配电设备和风机的年检应安排在小风季节进行(每年的7-9月份),变配电设备检修时间为3-5天,风机年检2天/台;风机的半年检根据时间间隔选择风速较小的时间进行,时间为1天/台。 第三章 检修计划管理 第八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