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高处作业分级:1级:25m;2级:515m;3级:1530m;特级:30m以上。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高处作业的安全知识培训;在高处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交底。3.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恐高症、癫痫病、严重贫血病、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穿拖鞋、硬底鞋进行高处作业。5.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工具袋、防止各种工具、零件等物料坠落伤人。7.严禁酒后和过度疲劳的人员进行登高作业。9.在有坠落可能的部位作业时,必须把安全带挂在牢固的结构上,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可随意缠在腰上,安全带长度不应超过3m。10.高处作业应按规定挂设安全网(立网和平网)。11.不得多人集中在作业平台的某一部位进行作业,以防发生突然断裂坠落伤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