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拆除工程安全协议书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避免出现环境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环保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环保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范围:硫酸储罐拆除 一 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2、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