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段防止从业人员伤亡措施 一、每个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1接班前要充分休息,严禁饮酒,接班前饮酒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2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不准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工具及测试设备。运输生产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严禁穿高、中跟鞋,以防扭伤。 3新工、新岗、新职人员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规定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4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不简化作业过程。电气化区段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有关规定。 5严禁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坐卧、站立或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休息。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6横越铁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机车、车辆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严禁抢越股道。 7横越停留车辆时,严禁钻车,应从车门处、通过台、车钩上越过或在停留车辆两端6米以外绕行,并要防止提开车钩,注意邻线来车。 8除线路检查人员外,顺线路行走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