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安全保护协议 甲方: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 乙方:西安建工集团国道310西安过境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因乙方承建的国道310西安过境公路工程,根据建设需要在高陵县岩王村(桩号:K23+209)与甲方的延炼-西安成品油管道发生交叉穿越一次。 成品油长输管道属高压、易燃易爆。一旦管道破损,成品油大量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和人身伤亡等事故,同时造成重大的.不良影响。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成品油管道安全和施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以及乙方承建的国道310西安过境公路工程建成后运营安全,需要对交叉处的管道进行保护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安全保护措施 1、严禁在成品油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机械开挖,确需动土开挖时,必须在甲方人员监护下人工开挖,人工开挖过程中严禁损坏管道防腐层、光缆等设施。严禁移动、损坏、拆除管道及附属设施 2、在管道中心线两侧50米范围内禁止.作业。 3、甲方允许乙方施工机械从采取了保护措施后的车辆通道位置通过,其他未经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