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装卸1、 运输危险品时,必须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办理。2、 运输装卸危险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2) 禁止用绝缘软管进行导液工作。(3) 碰撞、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式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4) 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3、 装运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水泥船、制动系统不灵的汽车不得装运危险物品。4、 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品的车、船。5、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不得高速行驶、不得超车,通过市区时,应遵守所在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6、 装运的危险物品必须有良好的包装,运输液体危险品的槽车或气瓶必须经过检验,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二、 化学危险品的储存1、 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的场地,实行定人保管。2、 储存化学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