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检修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设备的检修与管理, 及时排除环保设备各种故障, 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检修与管理。2.2 环保设备检修管理是指检修维护单位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技术改造人员的环境行为监督管理。3、环保设备的范围3.1 废水处理设备、废水处理回收设备、废水循环利用设备。3.2 废气处理设备,除尘设备、余热发电设备、废气回收设备。3.3 废渣、固体废弃物等综合利用设备。3.4 噪音防治设施及设备。3.5 凡属于以治理污染为主要目的进行技术改造所增加的收尘设备。4、职责4.1 验收合格的环保设备, 转入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管理, 由相关部门(车间)负责环保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建立本部门(车间)的环保设备台帐;每月将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报安全生产部。4.2 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保护设备工艺条件的控制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设备正常运行。4.3 技术动力部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