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站消防管理制度 一、混凝土搅拌站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 1、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混凝土搅拌站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