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 领用火工品时,严格执行一人、一本、一证、一单制度,不准代领,.(雷管)领用本必须专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 没有.证、.(雷管)领用卡、私人印章和.、雷管计划的,火工品发放人员不得向其发放.、雷管。 (3) 电雷管出库前必须经过导通试验,试验不合格的严禁发放。 (4) 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电雷管必须由.工亲自运送,.应由.工或在.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必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的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沿井筒上下。 (5) 井下人工运送.、雷管时应分别放在两个专用抗静电的背包或木箱内;运送.、雷管时必须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