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目的: 加强机械操作人员作业管理,科学指导机械生产过程,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范围: 与机械生产过程相关的机械、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作业指导以及相关制度均应以此为基本制度执行。 管理办法细则: 一定岗定员制 1凡属危险操作、有技术难度之机械,必须由经培训合格之专业人员才能操作。 2每台机器必须指定人员操作,不得随意调换到其它机台,如需调换的必须报部门经理和安全主任批核。 二培训上岗制度 3所有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由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主任主办的机械性能(原理)、日常保养、机械安全操作事项、消防安全等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机操作。 4考试合格者由工厂安全生产小组颁发上岗证,上岗证有效期为一年。 5考试不合格者一周后进行补考,补考合格者颁发上岗证;补考不合格者在1个月后进行补考,在这一个月当中不合格者将继续接受培训,培训期间不得上机操作并且只能拿原工资的80%。 6不合格者经过一个月的培训后参加补考,补考合格者补发上岗证并恢